分類:中國革命

回應龍應台的〈誰是官兵誰是強盜〉一文(林書揚)

1994年7月25日

龍應台女士近有一篇自戲「忠奸不分」的文章,帶給我們很大的感慨。龍女士說當年的國共內戰,在那延長線上的50年代台灣的白色恐怖,兩邊之間是非難分。因為被殺者固然有其理想信念,殺人者也未必沒有捍衛國家的使命感。投降帝國主義的汪精衛和堅持抗戰者之間,也難有忠奸之別云。以此推論,日本侵略和中國抗戰自然也分不出是非善惡;再推遠一點,當年孫中山的革命和清廷的鎮壓之間也不易作成正當性誰屬的評價了。因為即使是滿清「爪牙」,也有為民靖亂的責任!
這種論調其實是相當常見的。不說遠的,去年7月間,在立法院總質詢期間,行政院長和國防部長便是這樣的說辭。是道德的相對論加個人動機說。對一種行為的道德評價只注重於個人主觀內容,而忽略了超個人集體行為的客觀性質。日本帝國主義蓄意侵略中國,但侵略軍隊的個別成員可能多數相信他們是為建立「大東亞共榮圈」而戰。一場赤裸裸的侵略戰爭在其戰鬥員的意識中還是目的崇高的「聖戰」。則中國的自衛戰爭是必要還是不必要呢。三十萬南京大屠殺的日本行刑隊,我們是否應該肯定他們的祖國愛和聖戰信仰而不宜稱呼他們「劊子手」呢。
這樣的論法明顯地喪失了社會演進、歷史發展的法則觀,是個人主義凌駕社會觀歷史觀的結果,也確是龍女士自我幽默的「世紀末」心態的一種。
好在民眾也有民眾的生活感受。當年的國民黨軍憲特務工作人員中是否多數都如龍女士所說的「自認為對國家的安全作無私的、高尚的奉獻」,我們相信一般人的感受是否定的。不然,二二八的慘禍因何而起,數百萬武力是如何失掉了大陸河山的呢。難道都是刁民暴徒作祟為害?在兩造爭鬥中,強調彼此都有理的,大概不可能是受害的一方。而應該是加害的一方為了逃避是非評斷而提出。很少有受冤屈的一方自願放棄自衛的權利而說人家打他也有道理的。
龍女士對六張犁「英塚」的稱呼有意見,我們是心裡明白的。我們已經習慣於幾種人的冷諷熱嘲,甚至鄙視性的「同情」。只是那麼多犧牲者除了生命被剝奪外,四十多年來其人格一直被踐踏在泥土中受盡最毒的侮蔑咀咒而沒有聽見過如龍女士這般評論家一句質疑;而稱行凶者「強盜」不過年來寥寥幾行小文便見有龍女士這般鄭重的反駁,實在也令人歎息。
我們不曾想過向任何人求憐。「求仁得仁」實不敢當,至少「自行承擔」的覺悟是有的。但那些手操國家強權者,我們還是要努力去討回公道的。因為他們在處理「叛亂」案件中,在任何環節都犯過違法違憲罪行。我們將儘行暴露揭發恐怖暴政的本質和實況,為的是指出千萬人血淚織成的巨量事實,以之警告只要階級的對抗結構在,白色恐怖隨時都有全面復活的潛在危險。
至於龍女士對當年國民黨做法的部分肯定(說還替刑殺者立碑,不像納粹德國丟入萬人坑洞,表示龍女士對情況無甚瞭解。難道龍女士真的不曾聽說過台灣也有萬人坑?)只是,自稱的目擊者雖有,已隔半個世紀、地形全變,如何確定位置,如何著手挖?而二二八當年裝麻袋丟海裡,何異萬人坑。其實當年當局之所以替無人認領的遺體下葬立碑,和所謂的中國人的鬼魂信仰不怎麼有關。而和當時國民黨在台灣的處境有關。台灣是國民黨最後一塊立足地。若再度引發如二二八那樣的騷動怎麼辦?這一份顧忌才是讓「匪諜」還有機會接受比較正式的軍法宣判處理的理由。但我們不得不指出,經過當年保安司令部處理的案件還是一部分而已。我們估計有更多不曾經過正式途徑而遭到秘密處決者。
另外,人各有感動的權利,嘲笑的權利。面對一部「失蹤」錄影帶,鐵定有人罵一罵,有人笑一笑,有人激動,也有人茫然。這些都在我們預料之中。我們也預見所謂的討回公道有多艱難。因為政府「肅奸」,一如龍女士所言,也不全是政府的單獨行為。他們是代表一定的既得利益者,背後還是有部分民意的支持的。在一定的社會權力架構下真的是有人是非不分,只分強弱優劣大小。統治者揮動強權暴力,昂然宣達叛逆者是奸匪,這是官腔。還有一班人卻以群眾勸群眾的姿態口吻訴說反正兩邊都有理,不爭也罷。這也是「世相」之一,不足為奇。
龍女士說唯一的教訓是「容認異己」的大原則。加重語氣說「下一代的中國人應從殺戮中體認到『我也許不贊成你,但我抵死擁護你說話的權利』」,在原則上是對的。只是那一句重誓「抵死擁護」云云,和龍女士的基本論點似乎有一點矛盾。既然說相爭的兩邊都有理「誰也不比誰高貴」,龍女士準備還去和誰爭呢。堅持意見自由的權利的龍女士,如何「抵死」去和堅認某種意見有害於社會的一方,做抵死抗爭呢?最後,把白色恐怖的犧牲代價只歸結為言論自由範疇,是否也犯了「簡化歷史」的毛病呢?

台灣社會主義統派的尷尬處境! ──兼論台獨運動的階級本質(吳俊宏)

近來隨著國內外政治形勢的遽變,島內的統派出現了許多種,有「社會主義統派」,有「民族主義統派」,有「省籍情結下的統派」,有所謂的「大國沙文主義統派」,有國民黨內「非主流派的統派」,也有國民黨主流派的「獨台的統派」。這些派別雖都被稱為統派,但各有各的立場,各有各的政治目的。
這其中社會主義統派由於其站在人民的立場,因此曾經是日據時代及五○年代白色恐怖大整肅前,台灣社會運動的主力,但時至今日,它已不復當年盛勢,它已淪為社會運動中不被重視的一支隊伍,僅靠著五○年代白色恐怖下倖存的一批人及少數新覺醒的一代,在勉強肩負著使命,踽踽前進。之所以如此,原因大概如下:  繼續閱讀

郭明哲先生(李文吉攝影)

1992年的郭明哲先生(李文吉攝影)


李文吉為這張照片下的標題是:『不求平反的郭明哲』。
李文吉解說云:『郭明哲想搞反日秘密活動,被日本人拘留了五十天。幾年後以「謝雪紅留台幹部」罪名被判十五年徒刑。』
相片轉載自李文吉的相簿:http://www.flickr.com/photos/liwenji/2454272650/

中國大陸農村的社會主義經驗: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六日講於夏潮聯合會(黃樹民)

我最早是研究台灣農村,一九七三、七四年在大甲做了一整年,一九九○年到香港農村做一個暑假的研究。當時大陸開放社科人員做研究,我便在一九八一年到福建農村做短期訪問,後參與美國國家科學院的五年計劃到山東鄒平縣考察,一九八七年以後的五年內有時間就去。 繼續閱讀

霧社起義與中國革命(戴國煇著、林書揚譯、張方遠輸入)

張方遠按:已故的旅日學者戴國煇,甚早進行了台灣霧社起義的研究,並在日本組織研讀會。長文〈霧社起義與中國革命〉正是相關研究中較為突出的一篇,不只論證了1930年霧社蜂起事件,對於台灣、整個中國,甚至整個世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意義,更破除了近來「主流」台灣史學者對於霧社起義的扭曲與誤解(有「主流」台灣史認為霧社事件只是「抗暴」,而非「抗日」亦非「反殖民);當然,在此時此刻重讀此文,也令人體悟了近年來被建構的「霧社神話」的危機。這篇文章由台灣愛國左翼前輩林書揚摘要譯出,刊於1990年第30期《遠望》。〈霧社起義與中國革命〉的全文,請見魏廷朝翻譯戴國煇原著《台灣霧社蜂起事件研究與資料(上冊)》(2002年,台北:國史館),頁28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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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起精神,英勇地活下去吧!──懷念繫獄逾三十三年的友人林書揚和李金木(許南村[陳映真])

今年,元月二十二日,忽而聽說十一名三十年以上的政治終生犯假釋出獄。正為著這些我曾在台東泰源監獄和綠島感訓監獄共同生活過的老難友欣慶,卻旋即證實麻豆的林書揚和李金木兩人,並沒有被列入假釋的名單裡。頓時間,我被一種撕裂似的心的疼痛和深沉的憂悒,推落到近於絕望的、廢然的深淵中。同在五○年代初葉被檢束,並且在巨大的肅清中倖免於刑死,以終身監禁勉強存留了性命,開始了不知終期的、漫長的服刑生活的二、三十個老政治犯,總是互相摻摻扶扶地過了三十多年近於停滯的、岑寂的獄中生活。然而,原以為終於要老死囹圄之中的共同的一生,忽然在這兩年中,難友們陸陸續續釋放回家,只剩下孤單的兩人。林書揚和李金木一定會感受到被殘酷的政治報復主義和一貫不顯露出溫情的歷史所拋棄的、深刻的孤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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